详细内容
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,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,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,取消其中标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,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‰以下的罚款。
约束的目的不同。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,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。履约保证金的功能,在于承包人违约时,赔偿发包人的损失,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,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,且,并不以此为限。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。
提交主体: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;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。
保证金的期限: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,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;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;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;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。
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的因素
签发者: 商业保函是由商业公司或保险公司签发的,银行保函则是由银行签发的。
保证内容: 商业保函主要是对货物交付的保证,而银行保函主要是对债务偿还的保证。
保证范围: 商业保函的保证范围比较灵活,可以针对特定交易、地域或商业关系;银行保函通常是对整体债务的保证。
保证效力: 商业保函的效力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来评估,银行保函则受银行的信用评级影响。
权利义务: 商业保函一般不涉及银行的财务责任,银行保函则是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。
这些因素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考虑,并结合客户的需求来选择适合的保函类型。